伊甸园的乞丐---广州印象之五十
下完一车货,已经汗流浃背。我蹲在紫金树下,敞开衣襟乘凉。高空里的飞机闪着银光,高架路上的车窗耀着眼睛,不知名公园的树林纹丝不动。头上紫金花缓缓飘落,在脚边铺了一层。腊月的风像被太阳烤糊了,再也流不动。在此地,时令毫无意义,雨过天晴就是夏季。想到头天晚上一个电视节目,女嘉宾来自于最北的海拉尔,那里的气温是零下四十度,不由得感慨环球不同凉热。
蚊虫出现了,或许根本就没有冬眠。在公园的草皮里,还生活着一种臭虫大小,也像臭虫一样吸血的不知名红虫,专门欺负毛长的宠物。不管怎样,这里没有萧杀的冬天,大自然赠送岭南的,一年四季都是活蹦乱跳的日子。我挥手赶着蚊蚋,不小心,手里的书打着了一个人。
这个人像鬼魅一样,不知不觉来到紫金树下。四十多岁、面貌白哲、衣着光鲜,但我总觉得有点怪气。仔细一看,还是穿戴不合时宜。在近三十度的气温里,街上行人都扒下了毛衫,他还穿着薄羽绒服。他是来推销各类笔和笔芯的,肩头斜挎着一个大帆布包。我告诉他,这里是仓库,没有财务开支。他仍不走,他说,卖笔只是他的第二职业。
你的第一职业是什么?我问。
要饭!他的回答使我大吃一惊。我掏出一元钱给他,饶有兴趣地说:你怎么把两个职业颠倒了,卖笔不行吗?
他笑了。也没有什么忌讳说:本来卖笔是第一职业,但从业人员太多了,前不久,又来了大群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不如要饭收入稳定,至少,不会一整天不开张。
我点点头。确实,今天就来了四五批卖笔的,都是花枝招展的女孩子。我说,那就干脆去要饭。
那更不行。主业是乞丐的说,城管、收容站太厉害了,惹不起。
出门怎么不把衣服脱在家里,这么热的天?
没有家,还是穿在身上保险。卖笔的点点头走开了,又去向做水晶像的邻居推销永远卖不出的笔。我望去,这个活在冬天的人,同样受到烈日的煎熬,他的肩头,仿佛已被汗水渗湿。
没有什么不愉快的,这种人很多。贫富悬殊分出了两个世界,彼此已经失去了共同语言。但至少在阳光下的岭南,看上去不很明显。太阳把山峰谷地都普照了。你有再多的钱,也不可能穿上十万元一件的羔羊皮衣到大街上炫耀;就是穿上高档衬衣出门,过路人也不会扒开你的衣领,看是什么牌子。和我一样,没有钱,穿上十元一件的地摊货,照样是人模狗样。
真该喊声岭南的太阳万岁。它使得这里,即便有朱门酒肉臭,也是温度高的缘故,食物才容易腐败;但绝不会存在路有冻死骨,因为此地根本没有这样的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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