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也有故事:池中醒酒
今天我又喝醉酒了!
酒不醉人人自醉,喝酒总有云山雾罩的故事发生……
女人见面一杯茶,男人见面一杯酒。
酒,溶合着阴与阳,水与火,它是男人的世界,也是男人的标志。
从古到今就有很多人喜欢饮酒,特别是那些非常有名气的文人墨客都能豪饮,全世界的男人大多喜欢喝酒。
西方人喝酒追求的是一种气氛和情调,而东方人喝酒追求的是一种热烈和场面,宁伤自己的身体,也不伤朋友的感情。
2013年2月16日是蛇年的正月初七。晚上,我与几个壶朋酒友相约来到了文化路的一家中档饭店“家门囗”喝酒。
没到正月初八,大家还在过大年,很多单位都没有开始上班,百官街里开门营业的饭店酒家也并不多。
这家饭店是重庆人开的,兼做厨师的老板在上虞已待了十多年了,烧出来的菜口味不错,价格也比较实惠,去年我们在这里也吃过好多次了。
壶朋酒友相聚,我们先点了几盘菜,阿军又从车上的后备厢里拿来了一桶25斤装的老白酒,我与阿军、阿毛等四个人就开始喝酒了。
大家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把酒共欢。
初始的喝酒还有点文气,小饮浅尝,喝得倒也平和。但后来就猛烈了,竟是整杯整杯地干了,举杯碰一下,酒就咕噜咕噜地全倒进肚里。
接着,我们拿起沉甸甸的酒桶,倒满各自的杯中酒,彼此碰一下杯沿,再继续干杯!
我们三个人是你一杯我一杯,我一杯你一杯,一杯接着一杯,一杯又一杯,不停地干杯,尽情地喝酒。
喝得痛快洒脱,喝得杯盘狼藉,喝得不亦乐乎!
一桶25斤装的老白酒很快地喝得只剩了半壶,那个阿毛的女朋友滴酒没沾,那个阿毛却喝得最为热闹,劝酒也有奇招。
也许我们是春节之后的第一次小聚,格外亲热,可这那象在喝酒,简直是在灌酒。
丁宅山区人家拿来的自酿老白酒,用的是泉水,甘醇沁香,进口味道很好,可后劲十足,“后法宝”相当厉害。
一来二去,几杯酒下肚,我就感觉到不胜酒力了,似乎喝多了。头有点晕晕乎乎地发涨,人有点晃晃悠悠地摇摆。
毕竟年令不饶人,酒量比过去衰退了不少,我醉了!
我们三个人喝了这么多的酒,头脑都有点混沌不清,血性伴着酒性,精神倒兴奋起来了。
酒后,阿军提议去汰脚,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
于是,我们起身离开了酒席,摇摇晃晃地走出了饭店的大门,然后,爬上了车子。
我们先在他处接来了阿茅和他的儿子。
汽车沿着霓虹闪烁的马路,穿过了横跨曹娥江上的人民大桥,一路向前,来到了曹娥开发区的“孔雀宫”足浴店。
我迷迷糊糊,跌跌撞撞地下了车,随着前面的几个人,脚高脚低“踩高跷”似地向前走着。
我踏越了“孔雀宫”门前的几档大理石台阶,我走进了开敞的大厅,我走上了五彩缤纷的玻璃桥。
忽然,我的腿打了一个软脚,只听“嗖”地一声,我的脚底滑向了玻璃桥下的水池之中。
跌落水池中的我,我的身子前仰后翻、左摇右摆,晃荡了一会,最后,身体重心向前,扑倒在桥下右边的水池中央。
喝醉酒的人,人虽然把持不住了,可心路还是蛮清爽的。
我在向前扑倒的时候,下意识地先伸出了双手,在池中拚命用双手撑住了身体。幸好这水池不深,池中的水,浅浅地淹灭了我的裤脚管。
这个意外变故,虽然让我心有余悸,但一个激灵,却使我从醉酒中完全清醒了,我疾速地在池中站了起来,爬上了玻璃桥。
动作之快,手脚之灵活,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大家呆呆地定格了半天才算反应过来,然后“哄”地一声开怀大笑。
这个时候,店内的领班、迎宾小姐、大堂经理簇拥着纷纷围上前来……
这“孔雀宫”的大厅是服务总台,室内的造景分外美丽。
大楼底层铺砌着曲折的水池,一座精致的玻璃栈桥跨越了水池中间。水池周边镶了一道枝繁叶茂的浓密花架,绿树成荫,鲜花盛开。水面上荷叶飘浮、锦鲤戏水,荡漾着一波又一波的涟漪。
整个装饰天然成趣仿佛江南园林一角。
玻璃桥虽然平坦漂亮,但踩在上面很容易打滑。
遗撼的是本应把顾客当上帝的“孔雀宫”,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水池的四周既没有设置任何护栏,也没有在光滑的玻璃桥地面,或铺设防滑垫,或树起一块“小心地滑,注意安全”的警示牌。
可以说,“孔雀宫”未尽到周全的人身安全保障义务。
玻璃桥的表面非常光滑,上面稍微沾上点水滴,脚就容易打滑。
我刚跨上玻璃桥就脚底打滑,不慎摔倒在池中。
当我滑向池中时,冥冥之中的我是用手撑住自己的,池底铺有很多“鹅卵石”,因为用力过猛,使致我的手掌受了伤,过后开始红肿疼痛。
每个公民的身体和健康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按照有关法律,作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因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
消费者自身有过错的,可适当减轻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我在“孔雀宫”足浴店不慎摔倒,摔伤了,我以为店方是要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赔偿。
但我的酒喝得有点多,自身亦有一定过错,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今天“孔雀宫”的领班态度不好,以我的性格肯定要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汰脚足浴时,那个33号的内蒙古的服务员,服务还是不错的。而那个领班服务态度更是好,不但帮我烘干了皮鞋、裤子,还给我们六个人的足浴价格打了九折。
虽然不多,但心意尽到了。
我这个人还是通情达理的,能过去就过去,不愿意轻易地“淘气”,也不随便乱“敲竹杠”。
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讲究“和谐”嘛!
不过,我大言不惭地对那个领班说了:“孔雀宫应当保证汰脚客人的人身安全,这是你们的义务,因为你们缺少防滑措施,导致了我的摔倒受伤,你们应当赔偿。”
“可以根据店内现场的录像来判定你们需要负多少责任,付多少赔偿,你们是躲不掉、赖不了的。”
“哈哈,你们要赔付我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一大笔钱呢!”
“就凭着你们没有一块警示牌,我与你们打官司,你们肯定输,至少要承担一半责任。而我打官司是不用请律师的,我也从不畏惧强权豪门,我有足够的耐心和韧心。”
“好在我摔得并不要紧,又是自己喝多了酒,不全怪你们。在今天这个“河蟹”社会,我们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彼此多吃河蟹多多益善吧!”
喜欢喝酒的人总会酒醉,醉酒的人喜欢喝酒,越醉越喝、越喝越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英雄气慨,似乎全都倾倒在酒杯里尽在酒中。
人生就是一杯酒,苏东坡曾经说过:饮酒不醉为最高。凡事都有度,喝酒也是如此。
我平时也很少喝醉酒,喝了酒更没有发生过掉在水中的故事,这是第一次,也许是最后一次。
一个醉字,就是一个写真世界,一个感受真实的过程。醉酒的人好吹,好斗,喝酒真的是故事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