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蛇狂舞:公务员聘任制的看点不在高薪
近期,云南省德宏州公开招聘公务员、最高年薪达42万元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表示“我要辞职去应聘”,有的认为“公务员工资太高”。德宏州相关部门称,德宏州是云南省三个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地区之一,此次招聘的均为金融专业人才,对人员能力有较高要求。(5月27日,凤凰网)
近年来,聘任制公务员已经在各地陆续探索实行,早在2007年,深圳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2012年,江苏、湖北、河南、四川等地也陆续试点公务员聘任制,2015年上海出台“浦东人才14条”,提供优厚待遇特聘国际高级公务员,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人才自由港”和“大众创业策源地”,成为拥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化人才高地。
公务员是否值得拿高薪?一看,其所处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二看,其所处的职业岗位和贡献值。这两点是按照一般的企事业单位的“高薪聘用的”的常规来参照进行推理的,但是,换到公务员身上,是否适用,笔者认为,公众不要把目光盯在“高薪”上,关键得看高薪之下的聘任制是否能够真正为公务员改革探索出具有代表意义的改革方案。
打个比方,公务员聘任制跟企业工人的合同制是一个道理。而同样没有长期稳定性的企业工人就算签订了劳务合同,也未必就有高工资,还得看企业绩效。有所不同的是,企业主追求的是效益最大化不能轻言高薪,而聘任制公务员高薪是财政负担,不会太在意。不难看出,即便是聘任制公务员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假如其使用的是涉及本单位自身利益的经费,是否会有高薪,真正还得两说。
无论何种身份的公务员,“公务员”才是最根本的。既然是公务员就当有职业要求的共性:更多的是服务功能和社会责任。对聘任制公务员来说,尽管也要薪酬待遇维持生计,但服务宗旨没有改。这也是对公务员的起码要求。如果一味奔着高薪而来,显然不符为人民服务的职业规范;就用人单位而言,如果动辄以高薪承诺来吸纳人才,长此以往势必形成误导,扭曲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再则,同普通公务员一样,体现人生价值的途径在于奉献社会和人民,并非所有的应聘者都把高薪作为体现人生价值的唯一选择。